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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104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、 依據: (一) 教育局北市教體字第10041080900號函辦理。 (二) 99.06.05華總一義字第09900137311號「環境教育法」。 二、 計畫目的: (一) 針對本校教職員生辦理環境教育,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,提升環境責任感。 (二)
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,養成節能減碳、惜福愛物之生活方式。 (三)
學生體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重要性,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,進而落實環保行動。 三、 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教職員生。 四、 主辦單位:環境教育推動小組。 五、 實施項目與工作要點:
六、環境教育小組職稱表:
七、預期效益: (一)透過學校教職員生及社區家長的參與,共創符合永續發展、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。 (二)透過教師專業成長,結合課程與地方特色,增進學生對環境知能及培養正確價值觀。 (三)透過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,落實親師生的環保行動力。 八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其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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